南昌市教育部门日前印发了《南昌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管理规程(试行)》,明令禁止学校、在职教师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或上新课;规定小学低年级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;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成绩不得进行公开排名。
《规程》指出,小学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;小学四至六年级,除语文、数学、英语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,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;七至九年级,各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试。同时,考试内容不得超出课程标准要求,考试成绩不进行公开排名。
南昌市要求,各义务教育学校还要改革小学生考试成绩呈现方式,实行“百分制+等级+评语”相结合的评价方式,重点考察学生的品德发展、学业水平、身心健康、兴趣特长、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发展情况。
此外,《规程》还对学校布置家庭作业做出规定:小学一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,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。小学其他年级要将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,初中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90分钟。